柳州八部门出手!教师“十严禁”清单发布!这项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将被解聘
近日,我市八部门联合印发《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,从考核评价、制度建设、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要求,既念紧“紧箍咒”,又撑起“保护伞”,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师德师风建设,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。
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不合格将予以解聘
“十严禁”念紧师德师风“紧箍咒”
《实施办法》指出,我市将全面推行《柳州市师德师风建设负面清单(试行)(“十严禁”)》,严禁违反政治纪律,严禁违反廉洁纪律,严禁违反工作纪律,严禁违反教学纪律,严禁违规收受家长、学生的好处,严禁有偿补课,严禁谋取不当利益,严禁违反职业道德,严禁弄虚作假,严禁违反社会公德。对教师违反师德尤其是有偿补课、违规吃请行为,态度坚决,一查到底,依法依规严肃惩处,根据情节轻重程度,给予通报批评、警告记过、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处分、撤销教师资格。
柳州市师德师风建设负面清单(试行)
“十严禁”
一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
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其他场合发表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;违背宪法法律、危害国家安全、破坏民族团结、影响社会安定的言行。
不准截留、侵占、挪用学生资助资金等教育经费;借学习培训、教研活动等机会,绕道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。
不准损害学校利益、集体荣誉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;上班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行为;未经学校同意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。
不准擅自停课、调课,请他人代课,敷衍教学工作;在课堂上接打手机、吸烟或酒后上课。
不准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家长、学生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;参加由家长、学生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;让家长、学生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。
不准参加社会培训机构或其他形式组织的有偿补课、家庭寄宿式辅导、补习活动(含提供食宿)并从中谋利;组织、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;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或提供生源相关信息。
不准向家长、学生推销书籍资料、社会保险、其他物品并从中谋利;利用职务之便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不准歧视、侮辱、虐待、伤害学生;对学生有任何形式的猥亵行为;遇突发事件、面临危险时,不顾学生安危,擅离职守。
不准在招生、考试、推优、保送及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抄袭、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不准从事或参与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民俗的各类活动;参与封建迷信、非法宗教、拉帮结伙等活动。
来源/柳州1号 记者 张婷婷、“柳州教育”微信公众号
编辑/李昕祺 校对/刘慧 审核/邓国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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